語苑:保險是按怎樣仔保法

Le̍k-sú-oân
phian-chhip

在台灣語通信研究會發行的《語苑》雜誌上,每一期都有些日台對譯的例文,下方是其中刊載在第18卷第9號(1925年9月)上、題為〈保險〉的一則「簡易問答」:

保險

保險是按怎樣仔保法。

*欵:「款」的異體字。

現時的保險有真多、有保人的歲壽的、有保家屋物件的、亦有保着傷的。

譬並我要保一萬元、一年着納若多錢。

此有單汝看覔咧。

†一下:原文「一」與「下」合寫為一個字,發音記為「エˊ」(cheh)

此一千包的蔴爲我保險一下

汝有寄倉單提出來給我。

你要保險若多銀。

爲我保一千元、期限是兩月日。

我聽人講、是有甚麼水上保險的事情、彼到底是甚麼欵的事。

彼是譬並汝將貨對臺灣配去到內地的時、俾人保險保到內地、若是在路裏有打差、就全部的保險金給汝。

此等保險公司何一個上好。

大概差不多、總是現時大日本保險公司、第一有信用。

聽講有一號呆人、到年尾自己放火燒自己的厝、騙保險金的、是有此欵的人無

彼有呶、總是如此、是惹起刑事的事情來咯。

有影嚄。

我店裡不時有對內地辦貨來、扯勻一年差不多有五萬元、此條汝與保險公司交涉爲保一下好否。

好々、我明仔早起來去參詳看、是按怎即隨時爲汝通知。

Pó-hiám

Pó-hiám sī án-chòaⁿ-iūⁿ-á pó hoat

hiān-sî ê pó-hiám ū chin chōe khoán, ū pó lâng ê hòe-siū ê, ū pó ka-ok bu̍t-kiāⁿ ê, iā ū pó tio̍h-siong ê.

Phì-pēng góa beh pó chi̍t bān kho͘, chi̍t nî tio̍h la̍p jōa chōe chîⁿ.

Chia ū toaⁿ lí khòaⁿ-māi leh.

Chit chi̍t cheng pau ê môa kā góa pó-hiám cheh.

Lí ū kià-chhng-toaⁿ the̍h chhut lâi hō͘ góa.

Lí beh pó-hoám lōa chōe gûn.

Kā góa pó chi chheng kho͘, kî-hān sī nn̄g goe̍h ji̍t.

Góa tiaⁿ lâng kóng, sī ū sím-mi̍h chúi-siōng pó-hiám ê tāi-chì, he tàu-tóe sī sím-mi̍h khoán ê sū.

He sī phì-pēng lí chiong hòe tùi Tâi-oân phòe khì kàu lōe-tōe ê sî, hō͘ lâng pó-hiám kah lōe-tōe, nā-sī tī lō͘ ni̍h ū phah-chha, chiū choân-pō͘ ê pó-hiám kim hō͘ lí. Chia ê pó-hiám kong-si tó chi̍t ê siōng hó.

Tāi-kài chha-put-to, chóng-sī hān-sî Tāi Ji̍t-pún Pó-hiám Kong-si, tē-it ū sìn-iōng.

Thisⁿ-kóng ū chit hō pháiⁿ-lâng, kàu nî-bé ka-tī pàng-hé sio ka-tī ê chhù, phiàn pó-hiám kim ê, sī ū chit khoán ê lâng bô.

He ū nò, chóng-sī án-niⁿ, sī jiá khí hêng-sū ê tāi-chì lâi-loh.

Ū-iáⁿ hōⁿ.

Góa tiàm ni̍h put-sî ū tùi lōe-tōe pā hái-hè lâi, chhé-ûn chi̍t nî, chha-put-to ū gō͘ bān kho͘, chit tiâu lí kā pó-hiám kong-si kau-sia̍p kā pó che̍h hó-bo̍h.

Hó-hó, góa mîn-á chái-khí lâi khì chham-siông khoàⁿ, sī án-chóaⁿ chia̍h sûi-sî kā lí thong-ti.

任命楊賡堯為總督府法院通譯時的「上申書」。

這則問答的作者楊賡堯,是當時的一名法院通譯,他本身也是《語苑》的編輯委員和評議員。而發行刊物的「台灣語通信研究會」的事務所其實也是設在高等法院通譯室。

按照總督府檔案上所記,楊賡堯出生於1864年(元治元年)的4月28日(應該是舊曆),原籍彰化。在1895年10月時,楊賡堯就曾擔任台灣民政支部雇員,不久之後又受僱於彰化警察署的勤務。

經歷台中縣臨時傭員、地方法院傭員以及通事等職位後,從1900年12月開始,楊賡堯成為總督府法院通譯。在報告書(上申書)中,台中地方法院檢察官長松井四郎指楊賡堯「擅長漢話,尤其還通曉廣東語」(「廣東語」指客家話)。

1927年的時候,楊賡堯才因疾病而退官。他在1928年的《語苑》中仍然有一篇文章〈新年所感〉,說明了《語苑》對他而言的發行目的:「[...]在內地人則稽考臺語,在本島人,則研究國語[...]」。

參考來源:
  • 岡本真希子,2013,《日本統治前半期台湾の官僚組織における通訳育成と雑誌『語苑』─1910-1920年代を中心に─》
  • 1900-12-21,《總督府公文類纂 第18卷》。